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盈利模式一是传统 彩电的销售硬件盈利模式,盈利以硬件为主,同时兼顾内容。以TCL爱奇艺为例,TCL卖硬件赚的钱,爱奇艺不会分;爱奇艺在TCL爱奇艺电视上赚取的部分利润将采用利益分成的模式返还给TCL。创维与阿里的合作也是采用上述模式。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传统制造厂商与内容商合作,在硬件上低价让利的部分从内容商的利润分成中得到弥补。互联网企业有内容,电视厂商有硬件和渠道,可进行优势互补,有利于缩短打开市场的时间。
图1、盈利以硬件为主,兼顾内容
盈利模式二是乐视、小米等互联网企业“内容+服务”为主的盈利模式。该模式下电视硬件处于微利甚至不赚钱的状态,主要靠内容运营例如广告收费、收取年度内容服务费等方式赚钱。以乐视超级电视为例,为用户提供优质的视频内容,每年收取490元高清内容服务费,实现智能电视从卖硬件到卖服务的转变。
图2、乐视电视盈利模式
盈利模式第三种模式是兆驰、华数传媒、阿里巴巴和海尔的合作模式,通过包括但不限于“预存服务费送智能云电视”等具体的方式实施合作。兆驰负责智能云电视机终端的研发、设计与制造,并将华数DVB、OTT、阿里云OS融合为一体集成在智能云电视终端,海尔为品牌授权方,同时负责配送、安装和售后。多方合作将致力打造出“云端+传输+终端”的运营生态圈。
目前国内智能电视的盈利模式仍处于探索期,尚未成熟,随着未来智能电视竞争格局形成并不断优化,盈利模式将日渐完善成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