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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改委网站17日消息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科技部、教育部、国家标准委联合物联网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制定了10个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。
这10个专项行动计划分别为顶层设计专项行动计划、标准制定专项行动计划、技术研发专项行动计划、应用推广专项行动计划、产业支撑专项行动计划、商业模式专项行动计划、安全保障专项行动计划、政府扶持措施专项行动计划、法律法规保障专项行动计划以及人才培养专项行动计划。
其中,顶层设计专项行动计划提出,到2015年,充分发挥物联网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,健全完善物联网统筹协调工作机制,初步实现部门、行业、区域、军地之间的物联网发展相互协调,以及物联网应用推广、技术研发、标准制定、产业链构成、基础设施建设、信息安全保障、频谱资源分配等相互协调发展的局面,基本形成各环节协调发展、协同推进、相互支撑的发展效应。
技术研发专项行动计划提出,到2015年,突破智能传感器、物联网大数据处理与智能信息管理、行业应用软件等方面的关键技术,推动物联网技术与新一代移动通信、云计算、下一代互联网、卫星通信等技术融合发展,加快物联网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,培育形成我国自主的物联网产业链,全面提升我国物联网产业核心竞争力。
应用推广专项行动计划提出,到2015年,在工业、农业、节能环保、商贸流通、交通能源、公共安全、社会事业、城市管理、安全生产等领域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,部分领域实现规模化推广。
此外,产业支撑专项行动计划提出,到2015年,形成较为完善的物联网产业链,培育和发展10个产业聚集区,100家以上骨干企业,一批“专、精、特、新”的中小企业和创新载体,建设一批覆盖面广、支撑力强的公共服务平台,实现产业培育与应用示范的紧密结合,初步形成门类齐全、布局合理、结构优化的物联网产业体系。